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作为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聚焦工作重点,强化宣传引导,重服务强监管,出利剑严打击,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让宣传引导“走”在前。整治在后,引导在前。在网上发布《致全市校园周边各类经营户的一封信》,组织召开全市文身服务提供者行政告诫会,联合市公安局、市文旅局等部门,组织召开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经营者提醒告诫会,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辖区内烟酒经营户、文身服务提供者进行告知,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督促市场主体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
服务与监管“双轮驱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设立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严守校园周边不得设立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规定,积极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免费为企业刻制公章,印制并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300张、《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100张。同时强化监管整治,今年上半年,会同市公安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综合整治、校园环境周边整治、“扫黄打非”等联合集中整治行动4次,组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文具店、食品小卖铺、食品摊贩、酒吧等经营户160余户次,责令当场下架危险玩具16把(个),责令清除店铺销售酒饮料广告3处,现场下达责令改正5户次,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让违法犯罪“无路可逃”。利剑出鞘,严打违法犯罪。在“利剑护蕾”行动中,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强化部门协同作战,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坚持联合执法和整治。对发现的涉未成年人违法线索,敢于亮出利剑,坚决立案查处。今年上半年,查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件,现已办结;查办酒吧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件2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同时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送到市检察院备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让违法主体“一处受限、处处受限”,进而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杨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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