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芬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庚明、李金善、杨晓涛、王延玺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31名委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听取了大理市部分重点民生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民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大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办法(草案)》;听取了关于大理市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大理市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大理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提请审议了相关人事事项。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审议、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
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伟钦,市政协副主席字晶,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洱管局、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湾桥镇、上关镇、凤仪镇、挖色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郭鹏昌 戴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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