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落实“基层点菜、市级赋权、可退可换、及时调整”的乡镇(街道)赋权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赋权事项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会议指出,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2023年云南省统一公布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乡镇86项,街道39项)》及大理州地方性法规明确15项由乡镇(街道)行使的法定职权,必须执行。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乡镇(街道)对赋权事项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确实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进行调整。同时,对乡镇(街道)迫切需要而没有赋权的事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职权指导目录(142项)》事项范围内,提出新增赋权事项计划,按程序进行事项的收回及新赋权。要规范事项调整程序。严格按照省州要求的“乡镇(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市级确定”的程序开展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不采用“一个模子”“一刀切”模式。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强化学习,明晰乡镇(街道)自身法定职权事项与赋权事项范围及内容;清楚委托办理事项与下放事项的差异;熟悉执法依据、法律文书、办事流程、重点难点环节办理要点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认真分析研判,确保权力“依法下发、宜放则放”,抓好落实。市委编办要抓好“赋能”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赋权事项人财物的下沉;市司法局要抓好执法证考试、考核、培训及牵头组织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市政务局要抓好赋权事项的动态整体及统筹权责清单的梳理公布。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切实推动扩权赋能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崔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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