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2023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及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23年6月,重新调整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充实市食安委工作力量。同时,加强市、乡镇(街道)各级食安委和食安办建设,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督查、考核评议工作。市食安办落实统筹牵头,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层层担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责任边界,加强部门协同,担实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守好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市13个乡镇(街道)、144个村(居)委会共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144人、信息员144人,乡镇(街道)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13人、专兼职“五员”1084人,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五员”乡镇配备率达100%,建立乡镇市场监管机构7个,到位监管人员64人,构建起了一体化、全覆盖、高效率、下沉式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全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良好、可控,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今年,我市将继续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突出重点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记者 朱 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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