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法槌起落间的铿锵玫瑰,用双臂撑起司法为民的“半边天”;她是严谨司法体系中温情的存在,用细腻和柔情展现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她用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女性特有的细腻柔和,让女法官的独有魅力绽放。她就是喜洲人民法庭庭长、主审法官——李瑜。
走进喜洲人民法庭,金花调解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站……一间间不同名称的房间,展示着喜洲人民法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李瑜说:“喜洲法庭被大家称为‘金花法庭’,因为喜洲法庭90%都是女干警。作为女干警,如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追寻的目标。”
自参加工作以来,李瑜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使命、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走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前列,成为妇女儿童的“代言人”。
2012年,李瑜带领团队探索成立全州法院系统首家具有民族特色的基层调解室——“金花调解室”,并逐步形成“金花家事调解员”“金花调解+博士讲解”“金花调解员+网格人民调解员”等特色调解工作机制和方法,以“诉前+诉中+诉后”的连环调解模块为主导,主动介入矛盾前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如今,“金花调解”成为云南省乃至全国的一张亮丽诉讼服务名片,同时也成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种合法有效途径。李瑜还继承发扬白族文化,打造“大厘堂屋”调解模块。“金花调解”+“大厘堂屋”家事调解模式,以 “接地气”的方式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持续添力。
2023年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的第一年,在李瑜的带领下,喜洲法庭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部分理念和方式付诸审判工作中,有效提升了审判工作。
“我们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创设了妇女儿童维权十项工作机制,在案件调处过程中不再单一化解矛盾和纠纷,而是把心理调试、多元和合模式融入到审判案件过程中。”李瑜说,“同时邀请博士老师、心理咨询师、相关职能部门、妇联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李瑜还把维权工作延伸到法治宣传和教育上。她深知很多女性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于是就定期深入社区、农村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妇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宣传教育倡导维权,当好妇女儿童的“守护人”。
李瑜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理念,把审判工作进一步延伸和扩展。希望通过一种多元和合的方式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记者 鲍亚颖 周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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