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大理市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芬一行实地检查了苍山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建设、苍山保护管理无线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建设、苍山殡葬改革管理等工作,并召开汇报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大理市紧紧围绕“保护苍山生物多样性,推进大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扎实推进以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苍山保护成效明显,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为推进大理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苍山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对苍山保护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整合执法、资金等资源,统筹推进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合理利用苍山资源,探索开展苍山科考、生态旅游等活动,传承传统文化及人地和谐的生态产业模式,同时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公众参与保护意识。
王梅芬主持会议。副市长赵腾鹏汇报大理市关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交流发言。
市政府办、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记者 唐攀伟 杨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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