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65天,无论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洱海上都能见到一群朴实无华的执法队员的身影。他们是坚守洱海一线的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队员,是当之无愧的“洱海卫士”。
夏末初秋的大理,澄净的洱海边,波光粼粼的湖面与蓝天白云交相呼应,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好风光。每天清晨,来不及欣赏洱海美丽的风景,今年43岁的胡家康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作为银桥镇、湾桥镇片区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组组长,胡家康的日常工作就是和洱海打交道,他黝黑的脸庞上尽是常年风吹日晒雨淋的印记。
“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渔政执法和对洱海周边的游泳、喂海鸥、钓鱼等不文明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胡家康介绍说,“我们的工作时间是24小时制,白天分成早班中班晚班三班,夜间分成上半夜和下半夜两班,全时段全方位地对洱海周边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
刚刚完成对辖区内湖岸线的巡查,胡家康的手机收到了数字洱海监管服务平台交办的处置任务,他和队员们又投入到新的处置工作中。
目前,洱海周边布设的视频监控设备基本覆盖了环湖沿线,实时对洱海周边各类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感知监测。一旦监测到违法违规行为,平台自动交办到辖区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由一线工作人员迅速开展监管执法和处置整改工作,大大提高了监管执法工作效率。
海上巡逻不分白昼,除了常规执法巡查,执法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待命,遇到紧急事件情况特殊的时候,有时还要一夜熬到天亮。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压力最大的就是安全问题,因为我们日常巡查过程基本都是在海面上,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有违法行为,我们就要出去查处。查处过程中,洱海上的刮风、下雨、大浪等都会对执法人员的安全造成很大影响,包括对当事人、违法人员的安全也会造成影响。”胡家康坦言,“另外一部分压力来自少数渔民的不理解,大部分渔民都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对于不配合的少部分渔民,我们查处了以后都会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我们开展洱海渔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洱海,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处罚少部分的违法行为,也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渔政执法是块“硬骨头”,又苦又累,但对于胡家康和同事们来说,能够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是他们心里最大的愿望。
“近期,洱海鱼类生态调控马上要开始了,希望大家在渔政执法巡查外,还要加强对生态调控的保障和巡查。在水面上,大家要特别注意安全,既要干好工作也要保证安全。”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文松说。
8月17日一大早,当天值班的太和街道、大理镇片区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组准备出海巡逻。每次出海前的部署会上,强调最多的便是安全和文明执法问题。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每一次的出海,都是一次考验。
“我们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文明执法、礼貌执法,遇到游客来咨询,我们要以礼相待。最近是暑期旅游旺季,洱海边市民游客比较多,所以我们在巡逻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部署会上,太和街道、大理镇片区执法组副组长李兵强调说。
“现在,请大家穿上救生衣,互相检查之后,我们就去海面上进行巡逻,今天我们主要是去经常钓鱼的地点和经常偷捕的地点进行巡查。路上、海面上我们要注意安全,到了岸边一定要慢,因为岸边礁石比较多。”每次出发前,李兵都很担心队员们的安全,总会一遍又一遍地要求队员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并分配当天的巡逻巡查任务。
清晨,洱海海面风浪时起,快艇从基地出发,低速前行,驶向海面。执法工作组分两个小组从南北两面开展巡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在洱海湖区偷捕偷捞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还练就了一双双火眼金睛,善于洞察寻找水下的不法渔网渔具,及时进行清理收缴,时刻保持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让非法捕捞不能捕不敢捕。
喜洲镇沙村渔业十七社共有386名社员,在封湖禁渔期间,渔民们都会外出打工,直到开展洱海鱼类生态调控时再回来按规定捕鱼。“这几年以来的封湖禁渔,我们渔民都知道,是为了保护洱海,如今,洱海水一年比一年清,我们渔民都看在眼里。”沙村渔业十七社社长杨六昌说,“现在法律法规都比较健全,渔民也不会铤而走险去偷捕鱼,不仅不安全,如果被抓住了,还要罚款,所以我们都遵守规定。”
洱海越来越清,离不开严格规范管理和监管执法。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下设14个中队,其中1个机动中队、13个乡镇(街道)中队,有5个片区执法组。通过实行片区负责制度,采取白天与夜间结合、水面与陆地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全天候24小时交叉巡查监管执法的工作模式,开展动态联动执法和交叉执法。
8月4日上午,大理市民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有人在大理全民健身中心附近洱海湖滨带范围内搭棚、露营。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迅速出击,现场查获当事人周某某等,及时制止了其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周某某系外地到大理旅游的游客,因觉得洱海边环境较好,于是便将车驶入湖滨带并搭置了露营帐篷。周某某承认了将车辆驶入洱海湖滨带并搭棚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周某某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对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大理市严处重罚涉湖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重点抓实渔政监管执法,对在湿地露营野炊、湖区洗车、非法捕捞等情形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虽远必罚”。
今年1月1日至8月17日,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27287人次,制止非法捕捞4048起,制止滩地违法10028起,移交2起,行政立案434起(其中环保立案35起),共计罚款710350元。同时,收缴铁皮船23艘、泡沫船184艘、木船12艘、皮划艇3艘、小快艇5艘、塑料艇3艘、地笼6540个、丝网6059张、西太公丝网18张、大鱼网394张、银鱼网203张、鱼竿1215根等违法物资。
洱海保护,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参与。在日常生活中,市民群众如果遇到偷捕、钓鱼、排污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只需登录微信找到“洱海卫士”小程序或“智慧洱海在线”公众号,就可通过随手拍照的形式进行取证、举报,平台会迅速进行处置。同时,平台也会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方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洱海保护监督投诉,全民齐心保护洱海“母亲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