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大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2023年大理市市场主体倍增重点,全力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容。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为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全市上下要解放思想,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大理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要推动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质,保障政务服务工作成效;要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营造尊商、爱商、护商、安商、暖商良好氛围;要不断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细化18个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具体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及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培育市场主体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大意义,继续以市场主体培育为工作重点,从根上“浇水施肥”,推动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要在“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见真章、在“优”字上做文章,多措并举推进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完成2023年州级下达大理市的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是“清廉云南”“清廉大理”建设“十大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硬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走深走实,以“强举措”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取得实效,以“零容忍”整治躺平式作风,推进清廉大理建设。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注重时效,强化督导;凝聚共识,强化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选斗对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以及“暖心行动”“阳光行动”作安排部署。副市长周志明主持会议。
会上,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分别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以及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办件情况,对“清廉大理”“暖心行动”和“阳光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区一委”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同志,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记者 鲍亚颖 马 驿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