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立足实际,坚持“消化过去、管住当前、规划未来”的原则,按照“4+”模式,积极探索、梯次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形成机构健全、体制完善、机制灵活的宅基地管理格局。
工作中,全市13个乡镇(街道)组建宅基地管理机构抓落实,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多部门内部联动”的宅基地建房联审联批机制,形成“市级统筹、乡镇落实、村组参与”的工作格局。
做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初步完成市、镇、村三级9.23万户、11.8万宗宅基地底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宅基地管理“一张图”,为全市宅基地审批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结合洱海保护要求,分别制定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及流域外、中心城区的宅基地建房管控标准和审批规范,明确审批权限,建立“市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审批管理机制,破解土地管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
结合市情分析研判群众建房需求,按山区、坝区、城郊接合部和贫困户4种类型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分类破解宅基地审批管理难题。山区实行“指标管理”,环湖坝区落实“一户一宅”、实行“统一规划、逐年审批”,城郊接合部实行建设农民公寓(小区)或货币安置,贫困户实行“政府奖补”。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在全市114个行政村(居委会)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明确“户”“宅”认定标准,核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形成“集体组织宅基地”民主管理模式。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评估机制,遵循“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的原则统筹规划退出宅基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记者 郭鹏昌 杨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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