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大理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和审议2项报告,书面听取2项调研报告,表决通过1项办法和1项人事议案,听取1个资格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芬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庚明、李金善、杨晓涛、陶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关于大理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大理市上和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大理市侨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提请审议的人事议案。
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通过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的相关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副市长赵腾鹏,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马丽红 马 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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