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大理州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举行,就五年来大理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发布。
五年来,我州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狠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全州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工作中,我州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不断健全。2017年4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作方案、拟定工作计划,三级督察体系、“三维度”考核体系相继建立,协调议事机制、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校长”等机制全面形成;组建河道专管员、保洁员、滩地管理员、田间管水员等队伍,采取“乡镇聘、河长办管理、村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河道管护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履职尽责,河长责任全面压实。坚持“点线面”结合,在“点”上群管群治、在“线”上水陆同治、在“面”上条块共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统筹推进常态化巡查、系统化治理、立体化监控、法治化管护、有序化利用、社会化监视、全民化参与、综合化考评。五年来累计巡河湖117.26万人次,督导整改问题1.5万个。
同时,我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全面完成45件州级河长挂包河湖的“一河(湖)一策”修编,一体化推进洱海、澜沧江、金沙江、怒江、红河等重点河湖的健康评价等工作;强化重点攻坚,先后建立洱海流域城乡一体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等体系,先后修订施行《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布局污水处理厂19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461公里,建成129公里环洱海生态廊道和万亩湖滨生态修复带。2022年1—10月,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洱海水质评价结果为“优”。
在此基础上,我州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河湖乱象有力遏制,围绕“把大理的每条河流都变成一道靓丽风景线”的目标,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理”要求,着力打造“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河湖水环境,逐步实现“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2020年以来,共创建县级美丽河湖119件、州级美丽河湖89件、省级美丽河湖32件,2021年度省级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全省第一。
记者 黑浩川 马 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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