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我州举行“大理这十年”民族团结专场发布会,对大理州民族工作情况进行发布介绍。
十年来,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得到新加强。大理州委、州政府持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统战部领导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体制机制,建立“五年一规划、一年一考核、一月一调度”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十年来,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迈出新步伐。国家、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分别落户大理,在大理大学建设州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成立大理州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2个研究基地,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讲坛”学习制度。在全社会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并深入开展感党恩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十年来,创建与发展“双融双促”取得新成效。大力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促进创建工作向各县市各部门各领域“联合作战、融合发展”转变。探索民族团结进步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建联创、共建共创模式,先后建立滇西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滇缅公路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带、大祥巍一体化发展联盟以及澜沧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创建联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打造“苍洱一体、民族共融”环洱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
十年来,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迈上新台阶。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明确“实施百村创建、实行百家帮扶、组织百场活动、推进百业融合、形成百花齐放”5个“百”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三年行动计划,对获国家命名的县市,州政府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补。积极探索制定了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办法,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十年来,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有了新提升。制定出台《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大理州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力推动提升示范区建设法治化水平。坚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议事制度、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帮扶机制等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十年来,培树新时代大理民族工作新品牌。深入挖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宝贵资源,先后有剑川县政府等14家单位、何国祥等15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等13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大理市、南涧县等8县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鹤庆县金翅鹤村等38个村被国家民委先后挂牌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数量居全省第一。
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大理日报、大理广播电视台、大理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记者 唐攀伟 杨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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