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2018年5月起大理市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4年来,在省、州三调办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全市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大理市“三调”工作高质量完成图斑调查7万余个,汇集了全市数据库图斑76608个,举证图斑53608个,工作底图500余张,DB举证文件大小达85G,建立了市、镇(乡)两级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大理州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566.94公顷(26.35万亩)。其中,水田9462.44公顷(14.19万亩),占53.87%;水浇地293.58公顷(0.44万亩),占1.67%;旱地7810.92公顷(11.72万亩),占44.46%。
(二)园地8420.03公顷(12.63万亩)。其中,果园6894.09公顷(10.34万亩),占81.88%;茶园185.72公顷(0.28万亩),占2.21%;其他园地1340.22公顷(2.01万亩),占15.92%。
(三)林地95655.33公顷(143.4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7656.35公顷(116.48万亩),占81.18%;竹林地10.00公顷(0.01万亩),占0.01%;灌木林地13397.55公顷(20.10万亩),占14.01%;其他林地4591.43公顷(6.89万亩),占4.80%。
(四)草地4863.22公顷(7.2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788.76公顷(1.18万亩),占16.22%;人工牧草地0.06公顷(0.90亩);其他草地4074.40公顷(6.11万亩),占83.78%。
(五)湿地569.68公顷(0.8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我市涉及4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259.72公顷(0.39万亩),占45.59%;沼泽草地135.85公顷(0.20万亩),占23.85%;内陆滩涂3.53公顷(0.01万亩),占0.62%;沼泽地170.58公顷(0.25万亩),占29.4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86.25公顷(20.6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825.79公顷(4.24万亩),占20.50%;建制镇用地3537.53公顷(5.31万亩),占25.66%;村庄用地6465.95公顷(9.70万亩),占46.90%;采矿用地540.78公顷(0.81万亩),占3.9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16.20公顷(0.62万亩),占3.02%。
(七)交通运输用地3543.90公顷(5.3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28.88公顷(0.34万亩),占6.46%;公路用地1944.28公顷(2.92万亩),占54.86%;农村道路1152.33公顷(1.73万亩),占32.52%;机场用地200.61公顷(0.30万亩),占5.66%;港口码头用地3.38公顷(0.01万亩),占0.10%;管道运输用地14.42公顷(0.02万亩),占0.4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020.91公顷(39.0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20.55公顷(0.63万亩),占1.62%;湖泊水面24465.17公顷(36.70万亩),占94.02%;水库水面260.33公顷(0.39万亩),占1.00%;坑塘水面614.14公顷(0.92万亩),占2.36%;沟渠206.11公顷(0.31万亩),占0.79%;水工建筑用地54.61公顷(0.08万亩),占0.2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各级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全市乡村振兴。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
大理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大理市统计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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