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采取一线工作法到乡镇(街道)与屠宰户座谈、走访、巡查,广泛听取收集意见建议33条;派屠宰场保障组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驻场官方兽医开展检疫工作,全面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
宣传发动广泛深入。从今年2月底起,我市相继召开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会、领导组会议5次,各乡镇(街道)召开动员会、座谈会21场次,在生猪产品交易市场、村民小组张贴宣传和向屠宰户、贩运户发放《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通告》1000份,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大理融媒、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等刊登24条相关信息,做到了屠宰户人人皆知,广大市民知晓。
检疫检验落实到位。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17个,派驻屠宰场保障组、官方兽医及动物检疫员。严格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出具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实施生猪入场查证验物、屠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及“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认真登记屠宰检疫台账和记录,对检疫检验合格猪肉产品出具“两章两证”。同时,督促屠宰企业做好非洲猪瘟、“瘦肉精”检测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定点屠宰厂(场)。
巡查检查全覆盖。成立了由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及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组成的海西、海东两个片区生猪定点屠宰巡查执法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生猪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店集中巡查半个月,后期实行每半月一次定期不定期的联合巡查检查。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巡查组每天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巡查。
应急保障全面到位。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生猪定点屠宰应急处置组。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联合执法巡查组、宣传舆情组、信访维稳组、屠宰场保障组、市场供应组、市场秩序组7个小组。各组按职能职责通力配合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有序推进。
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分别设立私屠滥宰和流通环节举报电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私屠滥宰和宾馆、饭店、食堂使用非定点屠宰肉品等非法行为。截止目前接到举报、信访、舆情9件,及时对举报等进行了核实查处和回复。并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及时向社会公布。 杨瑞梅 赵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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