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林长制为抓手,持续做好“增绿”“护绿”工作,保护好存量森林资源,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成果。
近年来,我市围绕洱海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坚决贯彻落实“退、减、调、治、管”举措,洱海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从“一湖之治”迈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洱海保护治理取得的成效为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治理奠定了基础,我市全力实施洱海流域面山绿化和生态质量提升等生态建设工程,不断提升洱海生态廊道建设水平,固化湖泊核心保护区。
我市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牢固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把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保护,守护好每一片绿荫、每一寸绿草。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和湿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林地定额管理,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从严控制用于工矿开发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等区域的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积极探索设立苍山国家公园的可行性。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落实重大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并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同时,我市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森林防火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专业化的管理体系和扑火队伍,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建立完善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能力。加快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增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林长制工作机构及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合力,积极推进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聚焦城市园林品质,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引进高水平设计、建设、监理、管理企业,全方位实行工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构建全方位质量管控体系。
记者 郭鹏昌 杨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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