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把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通过采取改善民生福祉、增进文化认同、抓实社会治理“三着力”举措,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从改善民生福祉上着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以提升全州各族人民幸福指数和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着力推动民生改善、推动全面发展。通过实施“八大攻坚战”等一系列措施,洱海水质稳定在Ⅱ至Ⅲ类之间,洱海保护治理初见成效。在“十四五”规划中构建“大发展体系”,推动双核驱动协同发展,创建大理国家级洱海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区,让大理真正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示范样板;在城镇化发展中构建“一城三区四单元”格局,实现大理、祥云、巍山一体化发展,其他9个县构建1个东南西北各具特色的差异化互补化发展格局,提升城市化进程,形成“产城人”的深度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提升,已建成近200公里的铁路和近600公里的高速公路,大理迈入“高铁时代”。“十三五”末,全州GDP达1484亿元,极大地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从增进文化认同上着力,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家园。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树牢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牢牢地抓在手上,广泛开展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力实施中华文化视觉形象工程,在主要街道、景区、学校等场所大力推行中华民族文化形象,真正增强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并借助传统节日、民族节日等开展共享中华文化系列活动。大力实施民族文化保护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和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打造了《洱海情深》等一批文艺精品,做到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文化的融合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从抓实社会治理上着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环境。构建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和防范重大风险机制,提升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法治化水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大理建设,积极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多年来,全州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重大事件或是群体性事件。持续推进法治大理建设,出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大理州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周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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