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委编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打出一套优化大理镇营商环境“组合拳”,为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搭建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管理组织架构。立足大理镇作为实现“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的核心区域定位,结合大理镇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强化大理镇党委领导作用的基础上,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新设立大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等重点经济领域保障类服务类机构。同时,结合度假区管理机构改革,加大对大理镇的机构编制资源支持倾斜力度,突出重点明晰“利企便民”的职责定位和服务导向,进一步强化镇域内“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大理镇招商引资工作全方位保驾护航。
加强镇政府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由市委编办牵头,市级各赋权部门在进行赋权事项承接衔接的基础上,对大理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协助细化履行依据、工作流程、工作文书,不定期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2021年12月22日新启用的大理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多个综合办事窗口,承办受理大理镇共计166项行政职权事项(包含原有的46项行政权力事项以及经济发达镇改革授权120项行政职权事项);第一批入驻市场监管、公安户籍管理、社保、计生、退役军人、企业办证免费刻章等为民办事窗口,下一步还将在水、电、网络等更多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大力推行服务事项代办制,设17个为民服务站,将社保、就业、医保等服务事项延伸至大理镇村(社区),完善便民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体制保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整合大理镇自有执法力量和派驻大理镇的市场监管、洱管、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司法、文化旅游等各类基层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接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做到现场纠正、快速处置;及时跟进综合执法培训考试,目前大理镇登记在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58名。此外,由市委编办拟订的《关于建立大理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大理市大理镇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前台+后台”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对在大理镇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制度、案件移送抄告制度、执法案件协调会商制度、举报投诉信访首问责任制度、市镇联动协作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职责分工争议协调制度、执法监督保障制度等工作机制进行了要求和规范。 雷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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