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宁的提请,经2021年12月31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
黄章保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