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芬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庚明、李金善出席会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听取 “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关于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大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大理市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表态发言。
会议作出了关于许可对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马承东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决定,通过关于调整大理市有关乡(镇)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关于大理市2021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大理市2020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利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陶云,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不是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相关公告见第二版)
记者 张益秋 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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