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大理市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审议《大理市第二十四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文明校园名单》,修订讨论《大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安排部署近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工作。
市委副书记茶向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规定,熟悉创建规程要求,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工作队伍建设,确保文明细胞培育、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取得效果。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大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积极培育文明细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助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前走。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各村(居)要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确保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切实发挥活动阵地、服务窗口、实践场所的作用。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等育人体系,明确目标、抓实任务,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于今年12月进入测评阶段,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起好带头表率作用,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做好迎接测评各项工作。
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 徐建伟 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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