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一例因车祸造成脑死亡的患者,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了人体器官捐献手术,这是市一医院实施的第四例人体器官捐献手术。
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为死亡,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献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病人进行器官移植,挽救他人生命,同时让逝者的生命得以延续。
当天,在大理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医生实施器官摘除手术,通过手术获取捐献者无偿捐献的器官后,负责转运捐献器官的救护车从市一医院装载后分别驶往大理机场和大理火车站。
市一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杨宇光说:“这名医院收治的重症创伤患者,经过反复抢救后属于脑死亡,家属非常深明大义,同意了器官捐献。开展器官捐献传递的是人间大爱,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助力,希望在大理地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促进这项事业发展。”
据了解,器官捐献获取必须是有资质的医院,此次器官捐献由云南省联合OPO(器官捐献获取组织)获取,捐献的器官经国家分配系统进行分配,并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移植。
“首先必须由专业人员来评估患者的器官功能,死亡没有救治希望的患者才能够去向家属询问是否有器官捐献的意愿。”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器官捐献协调员杨宏婕介绍,“国家是提倡公民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一旦和家属沟通且同意捐献后,就会进行签署法律文书,之后要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最后就把所有的法律文书传输到国家分配系统中去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按照分配的移植病人的基本信息或哪家医院,我们来安排获取时间,器官捐献获取会严格按照外科手术标准进行。”
记者 朱 滢 杨尔华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