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您了,要不是您帮忙调解,这件事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尽管这些话,每天都能听到无数次,但调解员杨玉鹃的心里还是泛起了涟漪。
近日,市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案件案情简单、金额不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案件交给诉前委派调解团队先行进行调解。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杨玉鹃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具体经过。原来,被告李某因从事床上用品加工需要,承租了原告韩某自有房屋,约定租赁期限为1年6个月,租金为90000元。租赁期限届满后,李某一直拖欠原告部分租金。在韩某的再三催促下,李某于2018年2月1日向其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完毕。然而承诺期限到期后,李某仍未及时支付,且一直联系不上。韩某于是来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履行相应义务。
基于了解到的情况,杨玉鹃及时与李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其拖延支付的原因和难处。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李某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但因现阶段资金紧张,表示愿意以每月1000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偿还。原告韩某则认为每月偿还金额过少、耗时较长,对这样的解决方式并不满意。
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只是在还款方式上还有不同意见。对此,杨玉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摆事实、讲人情,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竭尽所能将每一件纠纷顺利调解结案,把当事人亟待解决的“烦心事”化解在诉前,对像杨玉鹃一样的调解员来说,这种被需要的感觉就是繁忙枯燥工作里最美味的“添加剂”。
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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