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满江街道村(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暨经济合同清理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村(社区)资产清产核资暨经济合同清理工作,清查“三资”底数,摸清各村(社区)家底,明白集体资金使用情况。
在此次清查工作中,满江街道以辖区内村(社区)、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其他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为清查对象。涉及清查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未纳入“三资”管理的集体资产,经清理核实后依法纳入“三资”管理;经济合同审查,对经济合同不规范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内容,依法进行调整完善,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清理债权债务,核实清楚后,依法履行债权。
满江街道通过开展村(社区)资产清产核资暨经济合同清理整顿工作,清查“三资”底数,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着力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村(社区)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记者 郭鹏昌 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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