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着力提升城乡居民收入。一季度,全州城乡居民收人实现“开门红”。
城镇居民收入绝对额高于全省。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75元,位列全省第三位,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20元低2245元,比云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19元高456元。
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全州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2.9%,增幅排全省第三位,比全国城镇居民收入增幅12.2%高,比云南城镇居民收入增幅12.3%高。
农村居民收入绝对额高于全省。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13元,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98元,云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31元,绝对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全国相差1685元。
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略低于全省。全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9.6%,增幅排全省第十四位。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6.3%,云南农村居民收入增长20.2%,增幅高于全国,略低于全省平均增速。
周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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