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将依法对西洱河一级大坝下游河道内的违法建筑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现通告相关权益人,及时对该处存放物资进行搬离,逾期将按无主处置,依法强制拆除。
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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