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证明难题”,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民政局党组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通过广泛调研,全面梳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数量、类型、依据、形式等情况,牵头印发《大理市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
此《实施方案》依法确定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的程序,细化实化证明的具体样式、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大力推行简单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制度。同时,明确不应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内容,确保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于法有据、有章可循。 熊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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