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总工会将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20日办理第十七期医疗互助活动登记缴费手续。
凡参加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规定交纳互助金的,由其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互助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互助金标准:已参加第十六期活动的按每人120元交纳,新参互的按每人150元交纳,每人限交一份,互助金一经交纳,不再退还。个人缴费时间以参互单位通知为准。
补助标准:按照参互人员住院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以各种方式办理的公务员补助等其他补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扣除全自费费用后,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补助起点为800元,具体为:
(一)超过8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补助30%,最低补助标准为100元;
(二)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补助70%;
(三)超过100000元(不含100000元)至500000元(含500000元)的部分补助100%。
咨询电话:2115060
办公地址:大理市总工会三楼(人民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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