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供销社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职责,主动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弘扬供销系统“扁担精神”,挑起洱海保护担子。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市供销社坚持用“红色”党建引领“绿色”发展,始终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洱海、打造“绿色食品牌”作为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洱海保护、发展“绿色食品牌”作为首要任务,根据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洱海保护治理有关工作部署,立足自身担负全市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任务的实际,努力寻找农资供应保障与洱海保护治理的结合点。
工作中,市供销社从实施“三禁四推”着手,制定《洱海流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洱海流域禁止销售含氮磷化肥巡查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组织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5年来,累计采购有机肥12.83万吨、水溶肥5789吨,采购金额为1.68亿元;完成全市6429吨库存化肥外销清零工作,与146户经营户签订禁止向洱海流域销售含氮磷化肥承诺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私自销售化肥等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含氮磷化肥巡查,累计开展巡查1238人次。
通过实施“三禁四推”,实现洱海流域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有效控制施用化肥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及其对洱海水环境的影响。同时,助力“绿色食品牌”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培育秀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大众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建元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打造出“古生”牌生态大米和菜籽油、“苍洱绿”蔬菜等系列农产品品牌。 罗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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