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历史交汇期,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从大理州各地的实践来看,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方面,还有存在三大差距:一是有些地方认为脱贫“摘帽”就可以“松气歇脚”“到站下车”了,没有从“三农”工作全局去把握二者工作连续性和阶段性统一的问题;二是有些贫困地区缺乏乡村特色产业支撑,单一化、同质化问题突出,农业产业化基础较为薄弱;三是有些地方缺乏相应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之间政策的过渡接续谋划不够,缺乏统筹设计。对此,笔者认为,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应硬解以下“三道坎”。
破解“稳”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不是要另起炉灶,千万要防止搞政策“急刹车”。今年以后,对于少部分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人口,对于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摘帽贫困县,要持续进行精准扶持,在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类似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特征的扶贫任务、工程、项目等,还要不断发力,做好规划统筹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对于脱贫攻坚中积累的一些好政策、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应当接续用到乡村全面振兴上来。
破解“调”坎,调整优化政策框架。今年以后,要根据发展形势需要,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框架和体系有序调整。要在“转”上多谋划、在“退”上下功夫,与新阶段特点和目标任务不再适应的超常规、攻坚型、难以持续的政策,建议应有序退出,消除政策“悬崖效应”,不提倡搞政策叠加。应注意调整的节奏,不可一调了之、一撤了之;应把握调整的力度和精度,哪些要退、哪些应转,退多少、转多少,应当做好科学的政策评估。
破解“增”坎,创设完善机制政策。紧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聚焦“五大振兴”的目标任务,立足发展形势需要,不断完善、创设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应持续抓好人才振兴这个关键,着力补上乡村人才短板,推动人才下沉和本土培育。提倡多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上思良策,将扶志扶智提升至巩固成果、推进振兴的更加突出位置,让群众真正从“帮我脱贫”转变为“我要振兴”,让脱贫群众和摘帽地区在乡村振兴中赶上来,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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