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在处置应对突发事件中,按照预案和上级指示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果断采取必要的措施,但是因为情况不可预控,仍然造成损失的,是否能申请容错免责?
答:根据《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紧急情况下打破程序、临时决断,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可以申请容错免责。上述问题是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已果断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挽回损失,可以给予容错免责。但因处置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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