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1日,张某某等10名劳动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投诉称:“他们在某建筑工地做工,被拖欠了工资,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
经查,该工程项目建设方为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施工方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尽快帮助张某某等1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察员通过电话联系到两家公司项目经理,向他们讲明法律关系、讲清法律后果,要求他们核实欠薪事实,及时协调,妥善处理。经监察员协调, 9月23日,张某某等10名劳动者领到了他们应得的工资共计7万余元,并对监察员工作表示满意。
近年来,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源头治理、细化过程监管,妥善处理欠薪案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预防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茶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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