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我市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专题听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我市正风反腐形势,督促镇、街道党(工)委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上, 13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围绕去年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结合日常调研和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现场提问,报告人作答;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报告人进行测评打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逐一点评并作会议总结。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市委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统揽和主线,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管党治党要求贯穿于洱海保护治理、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各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纠治“四风”,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此次会议的提问和点评意见,主动对照反思管党治党中的差距和不足,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起来、传导下去、落到实处。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党建“三问”,认真学习领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相关要求逐条研读,知责、明责、守责,付之于工作实践。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强化对失责行为的监督追责,以务实的举措和钉钉子精神,推动管党治党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本分。要把党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关于管党治党的精神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推动发展任务落实落细,抓实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体现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担当。要把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以党建引领、推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记者 彭黎明 杨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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