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在面源污染、“三禁四推”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因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群众问题的,是否能申请容错免责?
答: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开展工作中,未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和方法处置问题的,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引发群众问题的,不能给予容错免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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