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个月享受的低保金领到了吗?家中最近有什么困难?”在太和街道太和村委会崇邑自然村村民乔素新家,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秦亚松及同事正向乔素新了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乔素新患有“大脖子病”,丧失劳动能力,妻子患肺癌于2018年去世,两个儿子患有血友病,且小儿子是肢体三级残疾,家中除了2019年流转的1.88亩土地收入外,几乎没有经济来源。
2018年11月,乔素新户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同年12月被纳入低保户,一家三口享受每人每月251元低保金,生活得到了一定改善。“每月领到低保金后,我拿去买米、买菜,日常开销不用愁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还经常到我家了解情况,及时帮我们解决问题,比起以前,我家的生活改善了许多。”乔素新说。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强化民生保障的关键一环。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措施、退出精准和政策、工作、责任落实要求,集中精力查缺补漏,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民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办法,首先是开展‘三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其次是按照市扶贫办的要求进行了一次大排查,确保问题清零。”秦亚松介绍,“我们还把临时救助也补充进来,把3600元(及以下临时救助金)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有突发临时困难的群众采取‘救急难’的方式,让乡镇直接审批发放相应的临时救助金。”
在太和村委会太四自然村村民杨德元家,政府补助修建的新房宽敞明亮。杨德元与母亲一起生活,2014年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11月被纳入低保户(属兜底保障对象),每人每月享受344元低保金。
杨德元由于腿脚不能行走,丧失劳动能力,家中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领到低保金后,杨德元家的日子日渐好了起来。“以前没钱买菜,都是亲戚时不时送给我一点,自从我和母亲领了低保金后,我也有钱买米买肉了。”杨德元说。
截至今年7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594人,建档立卡和低保重合对象2921人(其中,兜底保障对象526人,脱贫不脱保对象1640人,救助渐退对象755人);全市共有特困供养人员253人,建档立卡和特困供养重合对象25人(全部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今年1-7月,全市累计审批临时救助581户、1709人,发放救助金108.64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25户、364人,发放救助金18.74万元。市民政局将不断加强动态管理、持续强化巩固,助推全市贫困人口稳固脱贫。
“对低保对象是实行动态管理,每家的具体情况、困难程度也不一样,如果低保对象遇到突发情况,我们会及时给予保障。”秦亚松说:“通过定期复查这些监测户,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者是因病、因灾导致收入急剧下降的贫困户,我们会根据相关政策,将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或是给予临时救助,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记者 杨丹妮 刘永惠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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