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银桥司法所严格按照省州市司法工作“构建社会矛盾纠纷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总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洱海保护治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大局”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着力在拓宽服务渠道、健全组织体系、优化队伍建设、提升优先解决的效能机制上下功夫,为全镇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增添了更多和谐因素,人民调解工作有成效、出实绩。
多渠道宣传,全方位服务,让《人民调解法》更加深入人心。组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原则、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充分利用3月“综治维稳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广泛开展法制“三下乡”“法律援助”和以《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务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生动案例和主要做法;编发普法短信50多期100余条,推送普法微信16期140余条,受众人数20万余人次;开展白汉“双语”宣讲宪法法律活动12场次,受众达4700人次 ;发放“七五”普法宣传资料3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5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次,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能力水平。注重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双重提高,着力提升调解技能水平,不断增强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组织镇调委会、各村委会调解主任、自然村调解员进行以《宪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集中业务培训。同时,建立和利用人民调解工作微信群,积极开展交流促学活动,定期在群里推送调解典型案例、调解制度规定等信息,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今年以来,共召开涉及医患、拆迁补偿、土地租金支付、人居环保治理、集市物流管理、电商等诸多民生领域的专业调解月例会15场次,举办专题业务培训3次。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主动融入全镇洱海保护、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宣讲、促稳定、迎国检”等人民调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组织镇村组调解主任、调解员、联络员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做到互通信息、下情上报,为战“疫”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经统计,银桥司法所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63次,受惠村民400多人次,派发资料10000余份,为群众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58份,帮助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减免各类诉讼费26万多元,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效能。
开展定期走访指导,从源头上化解,努力构建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适时深入实地查看村(组)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与调解员进行亲切交谈,询问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从如何做好“抓细、抓早、抓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不断强化“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机制。据了解,银桥镇组建了以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负责人、各村调委会主任、各自然村人民调解员兼普法宣传员为组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镇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年终考核。每年均按全镇总人口数每人不少于0.5元的要求安排普法工作经费,镇党委、政府每季度专题研究普法工作不少于1次,适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切实将人民解调工作当成一项民心工程加以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84次,调解矛盾纠纷101件,调解成功97件,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95%以上,其中口头调解71件,书面调解30件,涉及当事人205人,涉及疑难复杂纠纷24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镇中心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赵 铁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