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不断强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建引领和组织保障,压实攻坚责任,筑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兜底保障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工作通知》《大理市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等制度,完善救助制度,健全保障体系,强化兜底保障实效。深入推进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衔接,精准认定低保对象,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做到不漏一人、应保尽保,进一步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落实政策,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严格特困人员审核审批。严格按照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扎实开展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救助供养、终止等工作。落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科学制定和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到保障对象。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提标工作在省、州指导下有序进行。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
突出重点,着力体现治理成效。扎实开展“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阳光低保”工作,严厉整治各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审查制度,签订《大理州民政干部职工、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协理员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承诺书》1600多份,承诺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及时与市殡葬执法大队和市殡仪馆登记的死亡人员进行核查,低保对象死亡的,及时清退。健全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反馈机制,公布各级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电话,坚持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对社会各界反映的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落实责任到人,做到件件有核实、件件有反馈、反馈能及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确保精准,着力加强动态管理。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坚决防止“一兜了之”。做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更新及信息比对工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每月根据低保动态管理结果及时更新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确保系统数据精准。同时,在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扎实开展行业扶贫信息比对工作。
定期培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全市社会救助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培训,对全市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社会救助助理员及协理员进行工作培训,强化对社会救助及脱贫攻坚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为每个乡镇配备1名民政协理员。加强干部队伍纪律意识,打造一支风清气正、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
严格审批,着力推进依规认定。制定下发《大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审核审批程序的通知》《大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动态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几项救助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查询等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的要求等进行进一步规范。通过一谈、二查、三访工作方式,深入基层与困难群众进行面对面交谈,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并按照名单入户调查、走访了解,全面掌握其家庭真实情况,严格执行民政兜底保障政策要求,努力做到审批及时、核查精细、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沈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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