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我市召开《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修改完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出主意、献良策。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分6章41条,内容包括总则、保护管理职责、综合保护管理、一二三级保护区保护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实际制定。《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可进一步细化、实化条例的相关内容和规定,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就制定好条例实施办法结合大理市实际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会上还通报了《条例实施办法》草拟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实施办法已明确的和未明确相关事项,并对开展好下一步工作作安排部署,要求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立足大局,立足实际,立足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座谈会后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事处领导及法律顾问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记者 杨 辉 马 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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