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州、市联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培训,确保全市上下学习宣传贯彻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于2020年1月7日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专题培训采取分期分批方式开展,共分两期。第一期培训参加人员主要是市住建局主管的在建项目建设方项目经理和工资监管员,施工方项目经理和劳资专管员。第二期培训参加人员是除市住建局以外其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在建项目建设方项目经理和工资监管员,施工方项目经理和劳资专管员。
培训中,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马应林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总体框架和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办理流程等方面作了全面解读,为全市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专题培训要求,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宣传工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全市形成根治欠薪的共同认知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舆论氛围。 记者 马 驿 朱 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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