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2020年第2次项目审查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2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一、下关北区州儿童医院以南地块
审查内容:《控规》用地规划内容修改、规划设计条件变更
审查意见:
(一) 为支持部队建设需要,同意控规指标调整和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同意取消南北向的16米宽规划道路。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调整下关南北市区控规。
(二) 按洱海流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该区域的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
(三) 大理市与部队要互相支持,部队也要支持地方建设,在今后周边地块建设过程中不对周边项目建设提出限制性要求。
二、大理市上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规划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部省联合调查、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省政府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调研反馈整改和生态环境部回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的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批准的海东开发区停建处置方案要求,严格控制片区规模和开发强度,严禁新增居住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用地。
(二)规划要以洱海保护为前提,遵循“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停建处置方案的要求,对项目落实管控要求,依法指导项目分类处置。
(三)海开委要加强与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控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纳入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
(四)原则同意大理市上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上报审批。海开委应按程序做好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备案工作。
(五)鉴于该片区规划的特殊性,为依法依规开展上和片区规划管控,按程序报请州规委会审查。
三、大理市洱海保护生态搬迁“1806”小镇建设项目(银桥地块安置区)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洱海保护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各项手续办理,项目各宗地用于搬迁户安置及生产生活。
(二) 鉴于项目为洱海保护生态搬迁安置项目,为满足搬迁安置需要,项目采取统规统建,分户设计、政府公共配套和环境营造的建设模式,由于项目位于海西范围,整体容积率无法达到1.0,同意按单宗地范围内容积率不小于1.0的标准进行开发强度控制。
(三) 加强公共区域景观营造,突出临大丽路入口广场的标识性,在今后管理中加强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的管理。
(四) 进一步优化幼儿园、本主庙等公共建筑的外立面、色彩设计。安置小区应统筹考虑燃气规划和建设。
(五) 按专家评审意见和交评意见优化完善规划方案,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四、变压工场提升改造项目
审查内容:改造设计方案
审查意见:
(一) 项目功能符合上位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 )中“企业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健身休闲场所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项目延用工业用地性质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和特色小镇创建符合文件要求,项目功能定位符合度假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原则同意项目改造设计方案。
(二) 项目提升改造按建筑原高度、原体量进行立面和屋顶改造,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5米,屋脊高度不得超过8.5米。
(三) 房屋建筑改造须满足建筑结构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建筑立面禁用大玻璃幕墙进行外立面装修。建筑整体风貌需符合古城保护管理部门要求。
(四) 根据州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规划审查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五、大理市城镇棚户区龙尾关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为积极推进大理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原则同意项目修规方案,项目开发强度超过大理市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用地性质在正在编制的《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调整完善,规划控制标准在《大理市下关南北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中进行修改。
(二)市棚改指挥部和城改办要统筹考虑片区改造情况,按片区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配套设施。
(三)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要充分考虑耐久性。
(四)按交评审查意见,优化完善出入口交通组织,新能源车位配建不少于总数的10%,按要求配建非机动车位。
(五)项目按要求同步设计和实施高层建筑的夜景灯光亮化工程,住建部门按要求做好审查和验收工作。
(六)按要求完善小区燃气设计和施工。
六、大理市海西直饮水工程——湾桥中心水厂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审查意见:
(一)鉴于项目为民生类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湾桥镇应按程序完善镇总体规划、集镇片区控规。
(二)项目建设须处理好污水排放相关问题,满足环保相关要求。根据洱海保护相关要求拟建项目严禁取用地下水。
(三)植物种植尽可能选用适合当地生长的高大乔木,以提高绿化覆盖率,营造良好生态景观环境。
七、大理理庭酒店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项目属大理市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试点的建设项目,用地性质符合银桥上银自然村村庄规划,原则同意所报修规方案。
(二)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形式,减少玻璃幕墙,增加本地传统建筑元素,体现地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和已建民宅相协调。
(三)按要求配建污水处理设施。
(四)项目属海西商业性建设项目,按程序报请州规委会审查。
八、云南建设学校建筑技术公共实训中心和土木工程实训楼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审查意见:
(一)鉴于学校原规划的体育馆功能已在综合实训楼A栋满足室内体育活动的情况,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学校教学发展和教育补短板要求,原则同意学校总平面图调整,按调整后指标进行校园管控,同意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二)学校总平图调整后绿地率指标降低,学校应结合校园实际,内部挖潜,多种大树、垂直绿化等方式,尽量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提升学校绿化景观。
(三)优化项目场地与足球场之间的竖向设计,统筹考虑场地处理和景观营造。
(四)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九、大理市下关林业局车队片区旧城改建提升项目
审查内容:落实州规委决议情况通报
审查意见:
(一) 项目修规方案根据州、市规委决议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州规委会后修改完善方案,报州规委备案。
(二)项目应按相关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设施。
十、大理市旅游总体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审查意见:
(一)规划要全面贯彻中央环保督察、部省联合调查、省政府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调研反馈整改和生态环境部回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的要求,严格落实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洱海保护的要求,优化调整旅游产业结构,指导大理旅游转型和发展,按专家评审意见和部门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后原则同意所报专项规划。
(二)由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报批。
十一、大理市环洱海休闲旅游度假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审查意见:
(一)规划要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部省联合调查、省政府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调研反馈整改、生态环境部回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洱海保护的要求,合理规范有序指导环洱海地区休闲旅游度假发展,按专家评审意见和部门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后原则同意所报专项规划。
(二)由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报批。
十二、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发展专项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审查意见:
(一)规划的编制有利于有序引导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发展,按专家评审意见和部门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后原则同意所报专项规划。
(二)由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报批。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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