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食堂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等法规和省州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近期,海东镇中心校结合镇内中小学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海东镇中心校在对下属12所学校完成食堂管理“六T”建设的基础上,分成两批申报“大理市中小学食品安全示范学校”。为使创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副镇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组,创建申报的6所完小(中心、南村、文笔、金梭岛、名庄和下和完小)按申报程序进行申报,提交初审材料。12月3日、4日由海东镇食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东片区分局、海东镇中心学校组成的联合考评组,对申请学校进行现场考评,按《大理市中小学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确定等级。
从初评结果看,6所学校都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相关申报条件。通过开展此次创建活动,海东镇各中小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建立等制度,健全从采购到餐桌的全过程放心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机制,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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