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我市举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宣讲大会,进一步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两《条例》”的热潮,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新修订的“两《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
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两《条例》”的修订施行,对保护苍洱风光、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谱写大理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新篇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此次宣讲大会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在海东行政办公区设主会场,各乡镇设11个分会场。大会邀请州人大常委会“两《条例》”宣讲团成员倪永华、沙隽分别对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宣讲。宣讲从“两《条例》”修订的必要性、重要性、过程、立法宗旨、修订原则、主要内容、贯彻实施应注意的问题等全方位进行了阐述和讲解,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两《条例》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自觉性,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将洱海、苍山保护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推进洱海、苍山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记者 马 驿 马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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