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东发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庚明、张晋芬、章义、李金善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大理市贯彻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大理市花甸坝及周边民族团结和水源地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了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大理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经过分组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上工作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
会议对市财政局局长李曼青、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天峰所作述职报告进行了评议。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政府、市监察委有关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三清洁”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林草局、市洱管局、市苍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两区一委”财政局主要领导;不是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基层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彭黎明 杨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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