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4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名单附后),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6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9月10日—9月16日)。项目详细情况和相关图件请到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委办查询:
一、大理古城新生巷文化旅游广场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古城服务功能,提升南门入口片区环境,各项指标满足古城保护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
(二)规划还需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项目建设须满足环保防噪、排污等相关规定要求,应进一步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2、加强与大理龙泉坊功能业态和交通组织的统筹协调和衔接,合理完善配套设施。
3、项目内需种植4株以上,胸径20公分以上本地大树进行绿化,提高场地绿化覆盖率。
(三)优化建筑格局,进一步化整为零,减少体量,更好与周边民居协调。
二、大理市绿玉文化片区二号地块定向定价安置房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所报项目属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下关南北市区控规要求,原则同意所报修规方案。
(二)方案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进一步优化1#楼建筑外立面材质、与底层商业裙楼之间相互协调。
2、拟建2#楼、8#楼退让西侧须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3、根据交评审查意见优化完善动静态交通组织,优化临泰安路地下车库出入口。改造后绿玉公园内机动车出入口往北侧调整。
4、裙楼屋顶绿化的核算要满足园林部门相关计算规定。
5、保留绿玉公园内雕塑,优化雕塑周边广场形态
(三)按大理市城市亮化要求,同步做好夜景灯光设计和施工。
(四)原则同意项目内部9米宽规划道路纳入项目用地进行指标核算,但不得取消其市政道路的功能。棚改指挥部应尽快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9米规划道路统一纳入片区改造。
(五)为了整个片区的环境提升,绿玉公园可统一改造,各项指标不得纳入项目平衡,绿玉公园改造方案需单独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酒店建筑外立面在方案一基础上优化。
三、大理市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A-1、A-3地块)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 项目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作为沙河埂片区棚改回迁安置建设项目,所报规划方案指标及路网与现行下关南北市区控规不符,为积极推进大理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涉及地块控规内容修改在下关南北市区控规维护中统一进行修改完善。
(二) 规划还应完善以下主要内容:
1、拟建7#楼、8#楼退让南侧用地界线距离须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定要求。
2、8#楼西侧地下机动车出入口起坡点距离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7.5米。
3、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色彩及第五立面形式。
(三)按交评审查意见优化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报交通管理部门同步验收。
(四)按大理市城市亮化要求,同步做好夜景灯光设计和施工。
四、大理镇532901104014GB00784号、785号、786号三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鉴于该三宗地属建设洱海保护生态搬迁安置项目,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
五、云南时骏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地块
审查内容:所涉及地块控规内容修改 、用地性质变更
审查决议:
(一) 片区产业转型符合省委省政府对大理进一步优化洱海流域产业布局,引领相关产业向周边转移,实现现有产业转型升级,疏解洱海流域生态保护压力的要求。原则同意所涉及地块控规内容修改,按程序完善报批手续。
(二) 根据州委州政府相关专题会议要求,原则同意用地性质变更,须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
(三)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应严格审查把关,地块的管理和使用须符合州市党委、政府的要求。
六、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CXQ2019-02和CXQ2019-09地块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所报地块要在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完善片区用地,尽快编制完善片区控规并报批实施。
(二)要求补充市洱管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大理分局、市林草局等部门书面意见。
(三)鉴于该片区功能定位为大健康产业,为启动该区域发展,原则同意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拟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四)大理经开区要妥善解决片区土地遗留问题。
(五)鉴于项目为州属重点项目,建议上报州规委审查。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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