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了一系列新理论新思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在这一背景下,我市法治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得到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民守法意识逐渐增强,依法治市工作在全州依法治州考核中连续数年名列前茅。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市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法治作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增强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涵、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深入地把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开创法治大理建设新局面。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担当,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州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积极配合自治州立法机关做好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重点配合自治州立法机关做好苍山、洱海、海西等保护管理法规的修订,促进科学立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治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机制、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努力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王梅芬主持会议,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作要求。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建国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宝荣贵通报了2018年依法治市工作考评情况。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大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稿)》《中共大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审议稿)》《中共大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稿)》《中共大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建议名单》《中共大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建议名单》。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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