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什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在全国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评审年度的前三年不得发生此类事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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