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市洱海流域联合执法大队在大理镇龙龛码头开展现场集中销毁非法垂钓鱼竿活动。
为深入贯彻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目标要求,严格执行省、州、市对洱海生态治理保护指示精神,市洱海流域联合执法大队依据《渔业法》《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洱海保护工作开展实际,对洱海渔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综合整治,查处没收了大量非法垂钓鱼竿。为惩前毖后,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市洱海流域联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集中销毁非法垂钓鱼竿活动。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8月1日,我市共出动人数14307人次,检查河流河道1438起,整治排污口2个,限期整改4起,制止滩地违法830起,行政立案44起,移交案件4起,查处滩地洗车14起,洗菜18起,污水处理设施12起,清理整治水沟7896起,制止非法捕捞2314起,共计罚款20700元。收缴地笼14052个,丝网8621张,泡沫船132艘,铁质船59艘,简易船6艘,木质船22艘,轮胆47个,鱼竿576根,电瓶27台,扣子118个,三节挂网90张,汽油机9台,挂浆23台,机器1台,绞盘3个,大鱼网115张,小拉网11张,捞兜20个。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渔业法规定,把封湖禁渔的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洱海保护第一,坚持管理第一的理念,把管理抓严、抓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使封湖禁渔工作得到有效的贯彻。 记者 郭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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