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规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9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3日)。项目详细情况和相关图件请到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委办查询:
一、环洱海湖滨生态廊道生态修复与建设规划
审查内容:项目建设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建设规划。规划还应修改完善以下主要内容:
1、规划应将经开区满江段纳入项目建设规划统筹考虑。
2、所报建设规划中的拟建驿站、管理服务设施等选址位置应作充分研究,建议充分结合现状可利用建筑设置。
(二)下一步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地保护红线的管理服务设施、驿站及其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前须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方可按相关要求实施。
(三)涉及具体项目工程建设应与可研内容充分对接,所配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应符合湖滨生态廊道生态修复与建设内容和性质。
(四)规划应与正在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海海西条例充分进行对接。
(五)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州规委审查。
二、下关林业局车队片区旧城改建提升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一)调整后方案各项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未突破原审批方案,原则同意所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二)方案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拟建建筑日照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进一步优化超高层建筑第五立面,细化屋顶以上构筑物的材质和色彩,提交多方案比选。
3.鉴于项目临西洱河主要城市景观界面,建议降低临洱河南路居住建筑高度,建筑外立面采用公建化处理,以营造良好的城市景观效果。
4.按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内外动静态交通组织。鉴于项目建成将吸引较大人流和车流,为减少行人对洱河南路交通的影响,建议考虑规划跨洱河南路人行天桥。
(三)按大理市城市亮化要求,同步做好夜景灯光设计和施工。
(四)项目应补充洱管部门意见和开竣工承诺。
(五)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州规委审查。
三、大理古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 鉴于项目属涉及民生类的棚改安置项目,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须做好项目用地与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对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应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二) 项目规划方案还应完善以下主要内容:
1.按“统筹规划、分期实施、有序建设”的原则,根据《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片区规划应完善配套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
2.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顶层及坡屋顶设计统筹处理好屋顶水箱和太阳能。
3.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9.5米,建筑坡屋顶按3.5—5.5分水进行设置。
(三)根据古城保护相关规定,街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新建项目需设置地下室的,须先进行地下文物勘探和地质条件评价,并经文物、水资源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意,在不影响毗邻建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置。
(四)由大理镇协调解决东侧道路与村委会分摊问题。
(五)项目应补充洱管部门意见和开竣工承诺。
(六)根据州规委2019年第2期会议纪要,市名城保护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10月前完成街区保护详规的报批和发布实施工作。
(七)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四、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项目工程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综合楼部分应按办公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适当利用架空层设置或者地下空间增设停车位,减少地面停车。
(三)适当增设室外健身场地及活动设施,满足员工体育活动需求。
五、大理市委党校整体迁建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所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项目应充分做好与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对接,在总规中完善项目用地性质。
(二) 项目修规方案还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结合项目实际使用功能,适当增设机动车停车位,以满足校区实际停车需求。
2、拟建学员宿舍退让西侧用地界线距离应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不小于5米。
(三)项目规划方案中拟建教学楼高度超12米,须根据海西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按程序举行听证,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项目属重要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补充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
(五)对项目南侧借用实力项目道路问题应先期与道路权属方进行协商。
(六)项目应补充环保、洱管部门意见和开竣工承诺。
(七)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六、大理双廊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建设符合州政府(大政复〔2018〕18号)批复要求,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规划方案还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结合双廊镇产业发展定位,应按新型农贸市场标准对项目功能定位进行优化完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洱海东北片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大政发〔2017〕2号)相关要求,优化完善拟建综合楼建筑功能和设计方案。
2.按白族建筑元素和传统做法对建筑细部和材质进行优化和细化,建筑坡屋顶应按3.5—5.5分水进行设计施工。
3.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合理增设机动车停车位。
(三)项目应补充洱管、环保部门意见和开竣工承诺。
(四)项目属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建设项目,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七、双廊小镇复线路沿线绿化带景观项目方案规划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
(二) 观景平台地处双廊镇复线高处,为降低对景观视线的影响,应合理减少观景平台拟建建筑的建筑体量和规模。
(三) 观景平台拟建建筑不得用于排放量较大的餐饮客栈等经营,且须满足洱海保护相关要求。
(四) 复线沿线停车位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行车安全,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干扰。
八、大理市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工程
审查内容:地块控规规划内容调整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项目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提高土地利用率,结合项目实际使用功能和建设的必要性,原则同意所报地块控规规划内容修改。具体调整内容为: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和供水用地修改为供水用地;容积率由不大于0.5修改为不大于0.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5%修改为不大于35%,绿地率由不小于20%修改为不小于15%,要求多种植高大乔木,提高绿化覆盖率。地块控规修改内容统一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下关南北市区控规修改中进行修改完善。
(二)须按程序完善容积率变更相关土地手续。
(三)项目应重新报发改部门备案。
(四)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参照供水设施用地附属配套用房相关配套标准,在满足项目实际配套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当减少附属配套建筑规模,且拟建建筑功能须符合供水用地性质。
(五)停车位配建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拟建建筑一层架空可作停车使用,尽量减少地面停车。
九、外贸大楼片区(N9-4-08、N9-4-10、N9-4-11、N9-4-12、N9-4-13地块)用地规划内容修改
审查内容:地块控规规划内容修改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地块控规内容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为:用地性质由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N9-4-08)、行政办公用地(A1)(N9-4-10、N9-4-11)、零售商业用地(B11)(N9-4-12)、公园绿地(G1)(N9-4-13)修改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修改后二类住宅用地容积率≤4.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要求拟建建筑退让人民北路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少于10米。同意按专家论证意见执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并应按高低错落布置。
(二)根据征求意见反馈片区居民诉求情况,结合场地将N9-4-08地块中的州公安局宿舍地块统一纳入本次控规修改范围进行修改。
(三)调整后地块中的G1,G2用地规模不得减少,绿地率须满足住建部门要求。
十、龙悦华府
审查内容:超高层单体建筑外立面方案及高度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超高层建筑外立面方案按所报方案一实施。
(二)项目修规方案已经州、市规委审查,超高层建筑高度突破项目地块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为丰富城市界面,营造高低错落城市天际线,同意东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建筑高度按审定方案调整。涉及地块控规高度调整,统一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下关南北市区控规修改中进行修改完善。
(三)超高层建筑方案报州规委办备案。
十一、嘉士伯大道西段(西环线至老啤酒厂)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审查内容:工程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所报中压燃气管道工程不在《大理市燃气管线专项规划》中,由燃气主管部门按片区实际梳理用户需求,完善专项规划。
(二)鉴于该区域为集中住宅片区,为妥善解决片区燃气设施,原则同意所报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三)为减少工程施工对城市道路和周边住户的影响,要求住建主管部门认真梳理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对需要改造的强弱电、雨污水管线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安全施工,避免重复开挖。
十二、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评估报告
拟定审查意见:
(一)《评估报告》内容全面充分,结论科学合理,符合满江片区实际,原则同意所提请的《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研究报告》。
(二)下一步控规修改要按照洱海流域空间管控、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理念,在整体层面把控空间格局,重点层面把控空间要素,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开放环境空间,优化交通体系。
十三、满江110KV变电站
审查内容:选址、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拟选址用地拟建设内容为供电设施,属于民生类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同意项目选址。
(二)进一步核实白塔河的线形和走向,征求水务部门意见。
(三)在征得水务部门的同意意见后,原则同意拟定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10%。经开区要在满江片区控规修改中完善该地块用地性质和相应规划指标。
十四、大理粮油收储公司东郊粮点地块
审查内容:用地性质变更、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为积极盘活国有资产,推进棚户区改造,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应尽快做好与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片区控规的衔接工作。
(二)项目实施时须依法依规完善各项手续后方能进行建设。
十五、喜洲镇532901101008GB00069号、532901101008GB00070号、532901101008GB00072号、532901101008GB00073号四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 所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和指标符合《大理市喜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报批稿)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532901101008GB00069号宗地容积率不大于0.9、其余三宗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5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建筑屋脊顶高不得超过8.5米(檐口高度不大于6.0米)。
(二) 532901101008GB00072号宗地中公园绿地(1380平方米)须按要求保留其公园绿地性质和指标。
(三)根据州规委2019年第2期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市名城保护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10月前完成街区保护详规的报批和发布实施工作。如最终审批的保护详细规划对该地块用地性质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发生调整变化,则按审批保护详细规划执行。
十六、大理市双廊镇SLZ532901110001GB00069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1,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檐口高不大于9.5米),其余按《大理州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十七、大理市双廊镇SLZ532901110001GB00070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檐口高不大于9.5米),其余按《大理州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十八、下关镇福星村委会龙溪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审查内容:方案审查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项目为民生工程,涉及创文创卫的整治项目,项目用地内部的12米宽规划道路近期无条件实施,同意拟建项目可暂时占用控规中的12米规划道路进行建设,要求建设方承诺,待市政道路建设需要时无条件自行拆除。
(二)由下关镇落实拟建项目明确的用地权属和宗地范围。
(三)同意退让人民南路13米用地范围内拟建建筑按所报临时建筑方案实施,要求建设方承诺,待市政道路建设需要时无条件自行拆除。其余按所报永久建筑方案实施。
(四)拟建永久建筑退让西侧人民南路规划道路红线须满足13米要求,拟建一层公厕退让南侧用地界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五)项目须满足环保、卫生、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六)项目应确保改造后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影响不低于现状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影响。
(七)为保障周边学校学生及其他行人的交通安全,由交管部门对项目东侧道路做好交通管制措施,建议学校上下学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八)项目应统筹考虑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
十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大理市分公司申请加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审查内容:请示
拟定审查意见:
因行业主管部门市工业信息化局已经为规委会成员单位,所涉及业务协调工作由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指导,规委会不再单独吸纳企业为新成员单位加入。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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