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最高荣誉,也是评价、反映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标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一种有效的载体,对于提高市民的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推动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对城市的综合整治,能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高,提升城市品位;能促进城市卫生状况、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不断好转,改善人居环境,预防和消除疾病,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能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崇尚文明、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的行为习惯,对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的面貌,使城市成为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推动整个社会文明进步。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等8大类40项100多个指标。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内容 | |||||||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 市容环境卫生 | 环境保护 | 重点场所卫生 | 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 |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 病媒生物防制 |
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十一项必备指标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
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
5.鼠、蚊、蝇、蟑四项达到国标C级要求
6.近3年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7.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
8.近3年无职业危害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
9.近3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11.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精心组织 建立创卫工作强力推进机制
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实际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研究决定创卫重大事项;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涉及创卫工作的各项具体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大理市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组领导及成员,加强了办公室工作力量,统筹、协调、督办、指挥全市创卫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创卫工作推进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创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始终保持创卫工作热度不降、力度不减。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市政府与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明确创建任务、完成时限,全面夯实创建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责任制。
广泛宣传 营造全民共建浓厚氛围
我市积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氛围,动员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构筑推进全城创卫的强大动力。一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组办公室下发了《大理市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对宣传资料、宣传方式、宣传部门等内容进行了明晰,编印《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知识100问》等宣传手册,在城市建成区显要位置设置户外标语广告,确保宣传到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家喻户晓。二是充分利用市电视台、《大理日报》、《大理时讯》、市人民广播电台、999微大理等媒体,刊登、播放创卫工作动态、宣传标语,有针对性地对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垃圾清扫、占道经营等工作连续进行了长时间的深度报道,营造了良好创建工作舆论环境。三是成立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宣讲团,围绕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8大项指标,深入部门、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创卫知识讲座、创卫技术培训等系列活动。四是各行政机关、社区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创卫知识,设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栏,在办公区域、管理辖区开展“搬家式”大扫除,积极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人人努力维护城市环境的氛围。
综合整治 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
我市始终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创卫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组建3个创卫工作督查组,分片区对村委会(社区)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督查范围遍及社区背街小巷、楼群院落、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公厕、车站、医院、“六小”行业等,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村委会(社区)创卫工作中涉及的组织机构建设、文档资料收集、重点场所卫生、“六小行业”整治及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巡查。巡查组根据每日巡查情况,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情况形成巡查报告,并要求村委会(社区)对照问题及时完成整改,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市创卫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