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我市召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映苏为组长的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参加会议并作工作指导。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共计5章33条,内容包括总则、管理职责、保护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实际制定。条例的修订可进一步完善苍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共计24条,内容包括总则 、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保护原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实际制定。条规的修订旨在保护洱海海西生态环境和田园风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积极踊跃发言,大家就如何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当前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管理职责和执法主体单位的明确等问题进行座谈。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后,对大理市近年来在苍山保护管理和洱海海西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努力表示肯定,同时对大家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指导。调研组指出,“两个条例”的修订对大理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大局,立足实际,立足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座谈会后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提交。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东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义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副市长娄增辉,《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大理市修订工作组全体成员;“两区一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局领导;下关镇、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上关镇、太邑乡领导;部分群众代表、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善主持会议。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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