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张德霖率队到我市调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副州长傅希,市委书记高志宏,市委副书记王梅芬,副市长娄增辉等领导,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调研。
2015年3月我市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县市以来,提出“四个结合”(与洱海保护治理、民族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采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模式,推进10项国家和省级涉农改革试点,增加改革试点的耦合性和协同性,放大试点效应。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编制完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对《土地管理法》及其修正案和《物权法》提出了8条修改建议和7条补充建议。结合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建立以“四区九线”为基础的山、水、田、林、路全域空间管理体系,解决了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规划之间的矛盾。采取权益互换、征收、有偿使用费调节等措施,落实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1806户农户搬迁安置用地1300余亩,为推进洱海保护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以经济杠杆促进宅基地集约利用,以盘活利用闲置集体土地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以调整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探索推进旅游、工业和城镇带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
在为期4天的调研中,自然资源部调研组在听取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汇报后,先后深入下关镇、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双廊镇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村民座谈和查阅资料,全面了解我市洱海保护治理和城市规划情况;下关镇荷花村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共享增值收益分配、失地农民多元保障工作情况;银桥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开展情况和农村宅基地收益调节工作;大理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多种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宅基地用于经营和自然村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湾桥镇中庄村古生自然村村庄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喜洲镇 “空心村”整治、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分级审核认定、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管理机制工作情况;双廊镇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支持乡村民俗客栈和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情况。
通过调研,自然资源部调研组认为,大理市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中,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乡村规划得到了完善,集体经济主体作用得到了发挥。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以人民群众受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制度,推进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记者 彭黎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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